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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预订酒店“不可取消”成投诉热点【bat365(中国)在线平台官方网站】
“十一”长假将要来临,不少消费者都在为出游预约酒店。近年来较慢发展一起的在线旅游,让消费者轻点鼠标就可以已完成旅游产品预约。然而,消费者在享用在线旅游便利的同时,也经常不会遭遇消费纠纷的苦恼。消费者网在线滋扰平台今天公布的滋扰情况分析报告表明,线上预约酒店“不能中止”成滋扰热点。
山东淄博的消费者王女士日前滋扰称之为,8月23日,她通过某在线旅游平台预约了山东烟台市海阳市的碧桂园十里金滩酒店8月25日的套房,价格是1758元。但25日那天,由于导航系统定位错误,她却到了烟台市蓬莱的一家碧桂园酒店,两家酒店之间相差近200公里。“我找到之后,立马联系了旅游平台客服人员和海阳碧桂园十里金滩酒店,说道当天无法办理住进了。
平台客服人员趁此机会说道老大我跟酒店交流,后来又说道当天不能取消订单,不了也要留房扣款。”王女士说道,“当时我就实在不合理,我没办理住进,也没闲置酒店的资源,为什么就不能取消订单呢?”此后,王女士将此事向消费者网展开了体现。消费者网将王女士的滋扰情况对系统给平台后,旅游平台才答允弃全款。
消费者王先生也滋扰称之为,他今年8月在某在线旅游平台上预约酒店时,一不小心下错单了,然后立马就申请人中止订单,但平台方面却不表示同意中止订单。订立酒店并未住进订单却“不能中止”,否归属于“霸王条款”呢?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这主要各不相同在线旅游平台否以明显方式警告消费者留意,交易否归属于消费者的现实意思回应。像王先生这样,下错单后立马中止订单,表面上显然是消费者单方面债权人,但事实上显然不是消费者的现实意思回应,客观上也会对平台和酒店导致任何实际损失。因为从订房到中止的时间很短,会影响酒店的长时间销售。
这种情况下,在线旅游平台拒绝接受中止订单或不付款,似乎是不合理的。还有专家回应,在线旅游平台单方面规定预约酒店“不能中止”,显著容许了消费者的权利,归属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当为违宪条款。
但消费者预约酒店后再行中止订单,不应根据给对方导致的实际损失,分担一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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